工程审计科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1-09-13

1.根据处领导的授权,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审核标底工作;

2.根据处领导的授权,参与工程、维修项目合同的谈判和审查相应的工程及维修合同并报处长和副处长审定;

3.参与隐蔽项目及重大变更项目的签证,根据处领导的授权,参与各项工程的验收工作;

4.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的工程项目结算的复审;

5.非招标工程的预算审计;

6.根据处领导的授权,负责办理委托外审项目的有关具体工作;

7.草拟工程审计的有关制度办法,工程审计底稿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