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1-09-13

1.主持全处工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财务与资产管理等第一责任人;

2.组织拟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加强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3.组织制定全校审计工作长远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布置审计工作任务,检查、协调和督办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加强审计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财经法规及业务技能,开展审计理论研究,提高审计人员政治与业务素质;

5.检查监督审计项目开展情况,审定审计项目文件,促进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6.主持召开本处会议,传达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精神,研究处内重大事项和工作问题;布置、检查和总结处内工作;

7.及时向校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审计工作情况,协调内外部关系,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8.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