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教发[2012]18号《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湘科院院办字[2008]6号《湖南科技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文件精神、湘科院院办字[2008]22号《湖南科技学院中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以及学校组织部审计委托函,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11日起对体育学院原书记何智强同志(任期2016年9月至2021年3月)和体育学院原院长刘根发同志(任期2016年9月至2021年3月)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恳请学校教职员工、各界知情人士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地、负责地提供和反映情况。
审计组办公地点:行政楼308 联系电话:6381114
廉政监督员:王瑞华 联系电话:6381404
意见箱设于行政楼一楼大厅
湖南科技学院审计处
2021年9月6日